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

时间:2022-03-02作者:文章来源: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浏览:10

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


1. 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,落实执行国家、省教委及学校、学院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条例,坚决贯彻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和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。安全防护工作,是学院教学与科研的保证。学院各部门必须树立“安全第一”的思想,加强安全教育,重视安全技术工作。学院各实验中心主任是管理本部门及实验室的第一责任人。
    2. 加强四防(防火、防盗、防水、防事故)。根据信息学院各部门设备以用电为主的特点,下班做到人离电断。
    3.实验室所在实验工作人员为本室安全员,负责实验室的安全防护工作。安全员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问题,有权提出质疑;对不听劝告或有碍安全的人,在权停止其操作。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,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操作培训与考核。
    4. 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,实验要有安全措施。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,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 场。
    5. 易燃、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,要按规定由专人领取、专人保管,严禁带电作业
    6. 如遇火警,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,应马上报警(火警电话119),并及时向上级报告。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。
    7. 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,立即采取措施,及时处理,不得隐瞒,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,并保护好现场。
    8. 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、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,严格执行操作规程,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。
    9. 进行有毒、有害、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,应戴好防护手套、防护镜。
    10. 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、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,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,移动电气设备,  必须先切断电源。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,必须先切断电源后,方可进行检查。
    11. 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,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,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。
    12. 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。
    13. 下班前,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、窗和不用的水、电、气路,并确保关好。
    14.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、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。

15.每学期除在节假前由院(系、部)组织对学院各部门安全检查,另外不定期进行检查,对检查的问题记录并及限期解决和改正。

16.严格执行上级和学院制定的卫生防疫防控制文件内容,对实验室进入人员自身防护按疫控要求监督做到位。做好卫生防疫监控和防范;完成每日两次卫生防疫消毒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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