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示公告

关于开展2016~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7-01-05作者:责任编辑:终审:系统管理员文章来源: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浏览:305

班级

按照本学期教学计划的安排,部分课程已经结束。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将组织开展2016~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学生网上评教工作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教时间

2017年5月8日~21日

二、评教人员

在校2014~2016级学生(大一、大二、大三)

三、评教范围

对本学期10周(包括第10周)结束课程的教师授课情况作出评价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为维护网上评教工作的严肃性、权威性,保证评教结果的可信度,特提出以下要求:

1.评教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,充分利用实验室、机房等场所,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评教工作。

2.各学院负责组织监督学生评教工作,要确保学生全员参加,真实评价,保证评教结果的公正性与权威性。坚决杜绝他人代评、随意评价或恶意差评等行为。

五、评教流程

(一)登录方式

1.直接登陆

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://61.167.199.232/,输入个人用户名、密码后登录。

2.主页登陆

点击学校主页(http://www.byau.edu.cn)上的“教务管理系统”,选择“新版教务管理系统”,输入个人用户名、密码后登录。

(二)操作说明

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后,双击网页左下角【教学考评】,进入后点击【教学评价】,学年学期选择【2016-2017-2】,评价批次名称选择【16-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评教】,评价分类名称选择【学生评教】,评价课程类别选择【理论课】,点击查询,即可进入评教页面,对授课教师进行评价。

六、注意事项

1.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工作。系统关闭后无法开展评教工作。

2.每位学生对授课教师仅有一次评教机会,在保存提交前可以修改评教信息,评价结果提交保存后,不能再进行修改。

3.未按要求进行评教者,将无法进行本学期网上成绩查询。  

教育教学评估中心
2017年5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