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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禁烟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8-01-04作者:责任编辑:终审:系统管理员文章来源: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浏览:103

各院、部、处,各有关单位:

  按照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关于印发〈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规定〉的通知》(农垦校发〔2014〕10 号)要求,结合我校安全校园创建工作,现就禁烟工作强调如下:

  1.加强教育引导。全校所有师生员工及外来人员,自觉遵守禁烟工作要求,不在校内公共建筑物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;如有吸烟需要,请到室外露天吸烟区。

  2.落实责任制。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单位禁烟第一责任人,要带头落实禁烟规定,做好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,并主动接受监督。

  3.开展自检自查。各单位要对辖区开展自检自查,加强禁烟日常动态监督,确保禁烟工作在我校得到有效落实,杜绝由吸烟引起的安全事故。

  4.强化督导检查。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将于近期组织禁烟专项检查,对禁烟工作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,并与年度考核挂钩。

 

(图文/李栩  编辑/周明达  责编/侯宇航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