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1年度下半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1-10-15作者:文章来源: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浏览:20

各院、部:

依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课题结题工作要求,现组织开展2021年下半年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课题结题工作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课题结题条件

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且达到《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成果要求》的课题,可以申请结题。提前结题时间不得超过半年。

  1. 结题材料要求

根据《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的规范和要求》,结材料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,材料内容参照《课题结题材料汇编格式》准备,具体要求如下。

纸质版:《结题材料汇编》3份(不用装订成册)。

电子版:一是将《结题材料汇编》合成1PDF文件;二是以下6项材料的PDF扫描件每项单独形成文件夹),以及《结题材料汇编》中的其余项目材料(可用WORD

 ①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;

 ②已备案的变更申请表;

 ③立项通知书;

 ④出版的专著(封面、版权页、序言、目录、后记等);

 ⑤发表的论文(刊名页、目录页、论文页);

 ⑥应用证明。

、课题评审鉴定费收费办法

根据《关于收取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鉴定费的通知》(黑教科规办〔20205号)文件相关规定,2020521日以后立项的所有黑龙江教育科学规划课题,结题时均需缴纳课题评审鉴定费。课题主持人需自行缴费,并提交评审鉴定费汇款收据复印件与电子版发票信息汇总表。

收费标准:省重大课题、省重点课题、专项课题、专项重大(重点)课题每项收取1000元,一般课题、青年专项课题、专项一般课题每项收取700元。费信息如下

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

开户行:工行和兴支行

号:3500042109008937130

交费时间101-1031其他时段交费不予受理。

注意事项

1.题主持人所在位需对结题材料审核把关(可参照《审核结题材料的要点和注意事项》),并填《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》(教学副院长签字、加盖单位公章)

2.成果不在课题研究时间内、无课题标识、不在规定查询范围的出版物或论文,不计入结题成果。

3.无应用证明的课题材料不予结题。

4.发票信息要填报准确,发票开具后不能更换。



五、结题材料报送

请将纸质材料结题材料汇编结题汇总表汇款收据复印件1020前送至高评中心,同时将所有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:byndjyk2006@163.com

联系人:王心语

话:681980818604592184

点:主楼西侧829



附件:1.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成果要求

2.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的规范和要求

3.课题结题材料汇编格式

4.发票信息汇总表

5.审核结题材料的要点和注意事项

6.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

相关附件.rar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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